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管理B股开户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07:28:40   浏览:994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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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管理B股开户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管理B股开户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

(1996年6月28日 证监发字[1996]7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境内上市外

资股限于以下投资人持有:(l)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中国香港、澳

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4)国务院

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不符合规定条件

投资人开立B股帐户的情况, 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的上述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制度,

对B股市场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现要求你们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严格禁止不

符合规定条件的投资人开设 B股帐户。

  对已经开设的B股帐户,你们要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清理和规范。 对不符合规定

条件的B股帐户,要按国务院的规定提出处理方案, 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和当地人民

政府,以逐步妥善解决B股帐户的遗留问题。在B股帐户规范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

问题,要认真防范,妥善处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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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境外加工后进口我原出口产品征免税问题的复函

海关总署


关于对在境外加工后进口我原出口产品征免税问题的复函
海关总署


一、关于简单加工和复杂加工的界限以及管理问题。(84)署货字第56号文件主要系指进料加工而言。因此,对为达到出口产品的质量要求而需先行将物料运至境外加工的,可不分简单加工或复杂加工,只要经境外加工的物料运回后,再加工成品出口的,均可按我署(84)署货
字第56号通知第二项规定办理。上述货物于出、进口时,可凭省级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验放。
二、对于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复进口时如何核定完税价格问题,经再次研究,现规定如下:上述货物,不分简单加工或复杂加工,如出口时已向海关报明,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口的,应以加工货物复进口时的完税价格,与原货出口加工时该同一货物的进口完税价格之间的差额作
为完税价格。如上述复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难以确定,可参考其在境外支付的加工费、运费和保险费估价征税。至于进口税率,可按实际复进口的货物来确定。以前规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省华侨工商联合企业公司委托港方运出甜菊叶到日本加工成甜菊精也按上述原则
估价征税。



1984年5月31日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期间资质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期间资质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


建办市[2002]第4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鉴于部分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尚未结束,为不影响企业在资质就位更换证书期间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除建设部批准就位并已取得新资质证书的第一、二、三批企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批准就位并已取得新资质证书的企业外,其他尚未取得新资质证书的企业,原资质证书和2000年资质年检结论有效期延长到2002年7月31日为止。同时废止《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建办建[2001]41号)中"尚未就位换证的企业,其2000年资质年检结论有效期截至2002年6月30日"的规定。

  特此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