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体育联合会关于体育合作的会谈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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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体育联合会关于体育合作的会谈纪要

中国体育运动委员会 南斯拉夫体育联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体育联合会关于体育合作的会谈纪要


(签订日期1978年3月5日 生效日期1978年3月5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王猛的邀请,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体育联合会主席雅可福列夫斯基,于一九七八年三月三日至八日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访问期间,双方就中南体育合作问题举行了会谈,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认为,发展中南两国的体育合作和交流符合两国人民和体育工作者的共同愿望,有利于加强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和推动两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双方将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体育组织间的友谊和友好合作而共同努力。

 二、南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代表中国人民。南方坚决继续支持在国际体育组织中驱逐台湾蒋帮代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有国际组织中的合法席位。
  中方赞扬南方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贯的积极的支持,衷心感谢南方在体育交往活动中给予中国的热情帮助。
  双方主张在国际体育组织中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双方表示,将在国际体育组织中进一步积极合作。

 三、为发展中、南两国体育交流和在国际体育组织中的友好合作,并推动中、南两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双方将进行如下合作:
  1.双方体育团(队)每年互访三次,如需增减,可另行商定。
  2.双方将在交换体育专家、技术资料、电影等方面进行合作。
  3.双方将在国际体育合作中,就国际体育组织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
  4.双方将赞助体育报纸、杂志的合作和交换体育记者。
  5.双方体育交往经费按下列原则计算:
  (1)由派出国承担两国首都(北京、贝尔格莱德)间的往返旅费,邀请国承担逗留期间的费用(食、宿、交通费)、因病因伤的医疗费和零用费。
  (2)双方受国际体育联合会委托举办的活动,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双方将通过信件或派代表团商定每年的具体合作项目。
  本纪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纪要于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塞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样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体育运动委员会       体 育 联 合 会
     主   任          主   席
     王   猛         雅可福列夫斯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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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43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43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0年12月2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0〕11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十月九日


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
(省教育厅 2000年9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关心爱护的指示精神,改善中小学生的营养结构,提高中小学生的健康水平,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大力提倡,积极引导,多方扶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办事,加大宣传力度,主要是加强饮用高蛋白豆奶对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重要作用的宣传,加强吉林省豆奶产品高蛋白、多口味、价格低的宣传,加快实施步伐。

(二)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充分体现政府行为,省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执行。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试点运行,逐步推广。不搞一刀切,更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同时,要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数据统计工作。

(三)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确保豆奶产品质量,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格品牌,质优价廉,严防学生中毒情况的发生。

(四)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区别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情况,由国家和省提供必要的补贴。学生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学校,学生按厂家供应的价格付费,政府不予补贴。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学校选定。

1.试点学校由各市、州教委选定,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学校登记表》报省教育厅备案。

2.试点学校要城乡结合,以城镇中小学为重点,兼顾贫困地区。要注意地区的经济条件和学生家庭的负担能力。

3.试点学校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工作,积极组织学校具体实施。

4.试点学校要具备较好的卫生保健条件,能够定期给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二)试点学生数量。

在全省400万中小学生中选择200万人左右进行试点。根据各地学生人数和经济条件,初步确定:长春市60万人,吉林市40万人,延边州20万人,四平市20万人,辽源市10万人,通化市15万人,白山市10万人,白城市10万人,松原市15万人。

三、经费补贴

(一)根据国务院调查组指示,在计划实施的起步阶段实行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家庭共同负担。整个补贴国家财政负担5000万元,省财政配套2500万元,合计7500万元。

(二)补贴标准划分为:城镇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06元;乡村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12元;特困学生(指免收学杂费的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24元。

(三)特困生比例为:城镇3%,乡村5%。

四、操作办法

(一)由省教育厅根据试点人数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豆奶质量高、价格低、服务好的生产企业统一购货供应,凡进入学校的豆奶产品必须经过质量检测,实行学生豆奶生产准产证、进校准入证制度。生产企业要保质保量地把豆奶粉直接送到试点学校,并做好售后服务。学校指定专人验收。

(二)试点学校组织学生每天饮用一杯豆奶(25克/袋),节假日把豆奶粉带回家中饮用,学校做好饮用登记、收费和卫生监督。试点学校要在每学期初将学生自交款收齐,并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粉订货单》于一周内将学生自交款和订货单上交和报送县(市、区)教委。

(三)各县(市、区)教委在每学期初把试点学校学生自交款汇至吉林省教育厅(帐号:361?D871023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同时分别将订货单报送各市、州教委和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核定后,配套政府补贴资金,按照与厂家签定的学生豆奶购销合同分期分批将货款支付给生产企业。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四)进入试点学校销售给学生的豆奶粉价格每袋(25克/袋)不得超过0.30元,如用户有附加条件价格由省物价局另定,执行过程中受物价部门监督。

(五)政府补贴款和学生自交款统一由省教育厅管理使用,省财政厅、审计厅监督审计。

五、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学生豆奶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王国发副省长为组长,程文贵、王富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省教育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质监局、省经协办、省食品办、省广电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吉林省政府“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下设“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李振声。

(二)建立有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和国家大豆深加工研究与推广中心专业人员参加的“吉林省学生豆奶计划监测组”,指导各地开展监测工作,有计划地进行跟踪监测、观察、统计、分析学生饮用豆奶的各类数据,提供完整、准确的试点报告。

(三)各市、州可参照上述办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试点学校要确定一名校长专门负责,保证“学生豆奶计划”顺利实施。